成都行駛證辦理(條件+材料+流程+收費標準)
導語 成都行駛證辦理來了,包括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流程等,收費標準為10元/本的哦。
注:一般行駛證由4s店開到車管所進行辦理
受理條件
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fā)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guī)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fā)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
辦理材料
1、國產機動車提供國產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進口機動車提供進口機動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海關監(jiān)管機動車提供海關監(jiān)管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2、居住證明(僅限非本轄區(qū)申請人)
3、全國統(tǒng)一的機動車銷售發(fā)票等機動車來歷憑證
4、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僅限代理登記的)
5、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辦理流程
1. 申請: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綜合 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當場或者規(guī)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3. 審查: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4.
決定: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對予批準辦理的,由辦理機關向申請人核發(fā)辦理結果,不予批準的,由辦理機關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對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 制證:制證部門完成制證
6. 頒發(fā)和送達:申請人憑個人身份證明(有效的身份證、臨時居住證、戶口簿等)和受理通知書到申辦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收費標準
10元/本
問:是否需要驗車?
答:需要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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