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車報廢補貼標準
導(dǎo)語 成都汽車報廢補貼標準為按照淘汰報廢車輛類型為小型、中型、大型載客汽車(以車輛登記證為準)分別給予7000元/輛、10000元/輛、13000元/輛的置換獎勵,鼓勵非營運類傳統(tǒng)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補貼標準
“蜀里安逸·樂享成都”新能源汽車置換獎勵活動力度再升級,將在原有獎勵政策基礎(chǔ)上,疊加5000元的獎勵,按照淘汰報廢車輛類型為小型、中型、大型載客汽車(以車輛登記證為準)分別給予7000元/輛、10000元/輛、13000元/輛的置換獎勵,鼓勵非營運類傳統(tǒng)能源汽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
申領(lǐng)條件是什么?
申領(lǐng)人(單位)應(yīng)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為同一自然人(單位)。
2.淘汰報廢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
3.報廢須在2022年8月6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完成,車輛報廢注銷后,申領(lǐng)人(單位)需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在成都市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登記上牌(限成都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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