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前
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發(fā)布公辦幼兒園招生公告;
5月10日-22日
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辦幼兒園入園信息采集及資料現(xiàn)場審核確認,具體詳見各區(qū)(市) 縣招生公告;
6月2日前
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公辦幼兒園錄取工作,并及時公布錄取結(jié)果。
秋季集中招生對象有何要求?
按照適齡優(yōu)先的工作原則,優(yōu)先滿足戶籍在幼兒園服務(wù)范圍內(nèi)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對象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兒。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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