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證明適用范圍
一、計劃生育證明適用范圍
(一)辦理技術技能遷戶、投資納稅遷戶中已懷孕或生育的人員;
(二)辦理隨遷入戶、子女出生入戶人員;
(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四)辦理購買或者租賃保障性住房人員;
(五)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證明,少兒醫(yī)保人員;
(六)辦理公務員招考人員;
(七)辦理審批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人員;
(八)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
計劃生育證明適用范圍
一、計劃生育證明適用范圍
(一)辦理技術技能遷戶、投資納稅遷戶中已懷孕或生育的人員;
(二)辦理隨遷入戶、子女出生入戶人員;
(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
(四)辦理購買或者租賃保障性住房人員;
(五)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證明,少兒醫(yī)保人員;
(六)辦理公務員招考人員;
(七)辦理審批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人員;
(八)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