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nóng)村常住戶口或城鎮(zhèn)常住戶口領獨生子女證流程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jīng)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jié)婚證原件)。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nèi)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qū)、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nèi)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fā)《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