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條件:
成都市人員出國注銷戶口,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回國后申請恢復戶口的。
所需材料:
1、《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xiàn)場領取或上網(wǎng)下載)
2、中國護照(已入境);(原件和復印件)3、本人未取得外國國籍或未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聲明;((原件)
4、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佐證材料、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住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備注:
1.請本人持相關材料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2.人口系統(tǒng)無歷史注銷記錄的,由入戶地公安機關核查屬實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