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我是外省戶口,落戶需要準備戶口簿還是戶籍證明呢?
您好,都可以,落戶辦理具體資料請咨詢公安辦證中心。
積分入戶辦理流程
一、積分受理
隨到隨積,全年工作日內(nèi)均可申報積分;同一月內(nèi)不得重復申報積分;本次積分結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報積分。申請人應到居住證簽發(fā)地的區(qū)(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積分辦理窗口申報積分。
二、分數(shù)公布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的“個人中心”查詢。
三、名單公示
積分結果公布后 2個工作日內(nèi),依據(jù)年度居住證積分入戶分值線確定入戶名單,并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的“公示公告”欄“入戶公示”中公示。
四、名單公示
積分入戶公示3日后,公布積分入戶正式名單,申請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的“公示公告”欄“入戶公告”中查詢積分入戶名單。
五、入戶通知單打印
符合積分入戶人員可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的“個人中心”里下載打印《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通知單》(僅支持電腦端打印)。
六、辦理入戶
符合積分入戶人員,應在正式入戶名單公布后60日內(nèi),到區(qū)(市)縣公安辦證中心辦理入戶,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入戶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眾號“成都公安微戶政”的“服務指南”中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