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居民身份證如何申領、換領和補領?
申辦流程:
1、辦證申請。申請人持居民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到公安辦證中心或一站式服務辦證點辦理相關手續(xù)。
2、采集信息。申請人交驗居民戶口簿等材料,民警審核通過的,現(xiàn)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
3、繳納工本費。按照有效期滿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準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fā)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證件領取時間及方式。公安機關自公民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完成制證并發(fā)放居民身份證。受理點領取的,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單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委托速遞部門代為領取投遞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居民身份證30日內(nèi),就近到受理點進行居民身份證核驗。
5、屬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受理對象:
成都市公民。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需在戶籍所在地區(qū)(市)縣辦證中心或“一站式服務”辦證點申請辦理;換領或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可在市內(nèi)任一辦證點申請辦理。
所需材料:
1、申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本人有照片的有效證件。
2、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本人原居民身份證。
3、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持本人《居民戶口簿》。
4、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公民在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持本人《居民戶口簿》辦理。
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免費,有效期滿換領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工本費40元。
按照《國家發(fā)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規(guī)定
按照《國家發(fā)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規(guī)定
辦理時限:30日
辦事機構:戶口所在地的區(qū)(市)縣公安辦證中心
辦公地址:入戶地的區(qū)(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未成立辦證中心的郊區(qū)(市)縣到派出所)
聯(lián)系方式:028-68382288
辦公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7:00
備注說明: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已滿、公民的姓名變更或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xiàn)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fā)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